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新区)教办,局直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规范教师依法从教,营造公平有序、诚信守法的教育信用生态,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做好江西省教育信用体系信息系统(教师信用平台)部署与启用工作的通知》,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区、学校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确保教师信用平台各项工作有序落实。
按照省教育厅相关要求,本次教师优良信用信息数据只录入市级及以上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模范教师四类荣誉,不良信用信息数据按照省厅文件要求录入。信用数据由学校申报,本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和录入系统。
局直属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请以学校为单位,按要求填写教师正面、负面清单(附件2-5),同时以PDF或图片格式提供每一条正面、负面清单相应佐证材料(荣誉证书或处罚书,以“教师姓名+获奖年限+佐证材料名称”命名),于9月25日前将汇总表(附件2-5)和佐证材料一起打包发送至邮箱xjc83986470@163.com,联系人:刘燕,联系电话:83986470。
附件:1.《关于做好江西省教育信用体系信息系统(教师信用平台)部署与启用工作的通知》
2.幼儿园教师正面清单
3.中小学教师正面清单
4.幼儿园教师负面清单
5.中小学教师负面清单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西省教育信用体系信息系统(教师信用平台)部署与启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