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直学校: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公安厅等部门江西省公共场所安全防护设施建设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字〔2018〕129号)、《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公共场所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府厅发〔2019〕46号)要求,经研究,现将《南昌市市直学校“花朵护卫”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南昌市市直学校“花朵护卫”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洪教建字〔2019〕30号澳门华都网上娱乐|华都娱乐首页|关于印发南昌市市直学校“花朵护卫”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